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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兴国越狱案定性为暴动越狱

发布日期:2007-11-23 12:51:12 来源:http://www.sina.com.cn / 作者:新京报 点击:420

江西兴国越狱案定性为暴动越狱

  本报讯 (记者杨万国)10月30日凌晨从江西赣州兴国县看守所脱逃的8名在押人员,目前还有马志强一人在逃。11月20日,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全国通缉马志强。兴国县政法委负责人昨日表示,目前越狱事件责任已明晰,公安机关正对抓回的7人重新进行立案侦查,然后移交检察机关重新起诉。目前,兴国县看守所所长刘某某已经被免职、逮捕,关押在邻县一看守所。

  该县公安局一负责人昨日表示,该越狱案已定性为“暴动越狱”。他介绍,按照法律,“暴动越狱”是在“组织越狱”的基础上,使用暴力手段,聚众逃跑的行为。包括殴打、杀害监管人员或警卫人员。兴国县这次越狱暴力手段捆绑制服狱警刘唐湖,造成其受伤。因此定性为“暴动越狱”。20日公安部的通缉令上,此案也被称为“暴动越狱”。

  昨日,正在赣州市委党校学习的兴国县政法委书记成德龙表示,越狱案发生后,所长刘某某已被免职。

  “被逮捕了!”该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因为刘某某不能关在过去自己领导的兴国县看守所,目前被关押在邻县的一个看守所。且是“单独关押,有什么需要给予照顾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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